2018考研復試調劑信息陸續發布,新文道考研小編第一時間為大家整理,下面是湖北經濟學院2018考研MPAcc復試錄取辦法,報考湖經的考生注意查看!
一、復試工作原則
略
二、復試組織機構及職責
略
三、復試政策和基本要求
根據今年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我校可招收普通和專項兩類計劃考生,其中普通計劃考生包括:會計碩士(全日制)專業學位129人,會計碩士(非全日制)專業學位30人,專項計劃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會計碩士(全日制)專業學位3人。
依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規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即同一招生單位的同一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普通考生,劃定公布相同的分數線,采取相同的錄取方法和標準。“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可按國家相關政策單獨確定復試分數線。
依據《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7〕9號)規定第五十三條,“復試應采取差額形式,招生單位自主確定復試差額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一)初試總分計算方法
初試總分=考生初試總成績+符合國家初試總分加分政策的加分
(二)第一志愿普通計劃考生復試分數線及單科成績要求
凡符合《湖北經濟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規定的條件,初試總分不低于198分,且單科英語不低于50分、管理類綜合不低于120分的報考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普通計劃考生均可參加我校組織的復試。
(三)第一志愿專項計劃考生復試分數線及單科成績要求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會計碩士(全日制)的考生,初試總成績和單科成績達到“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一區、專業學位類)”,即初試總成績不低于165分,且單科英語不低于42分、管理類綜合不低于84分者可參加我校組織的復試。
(四)調劑志愿考生申請參加復試相關規定
2018年度我校調劑志愿考生分為全日制調劑普通計劃考生、非全日制調劑普通計劃考生和全日制調劑專項計劃考生三類。
1.全日制調劑普通計劃考生(優質生源計劃)
(1)調劑對象
①學術背景要求:本科主修專業為會計學、審計學或財務管理專業,其本科畢業院校的工商管理一級學科或會計學二級學科必須為國家級或省級重點學科(或與省級重點學科相同及以上層次),以國家及各省(部)的重點學科審批文件為準。
②分數要求:初試總分不低于198分,且單科英語不低于50分、管理類綜合不低于120分。由于我校實施全日制調劑的目的是吸引優質生源,因此不建議初試總分低于220分的考生提出申請。
(2)調劑辦法
①調劑計劃
根據《湖北經濟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相關規定,為吸引優質生源,我校決定將2018年新增的15名全日制普通招生計劃部分用于接收會計碩士(全日制)專業學位考生調劑。此類別調劑計劃數待定,復試與錄取比為1.5:1,待具體計劃數確定后按照1.5倍確定全日制調劑入圍復試人數。該計劃數將于復試前公布。
②調劑規則
對符合條件的申請調劑考生,按照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確定入圍我校復試的全日制調劑普通計劃考生;如末位出現同分并列情況,調劑入圍考生人數將順延至全部并列考生;若調劑入圍考生最終擬錄取人數少于調劑計劃數,則將多余的調劑計劃數,用于參加復試的報考本校會計碩士(全日制)專業學位考生的擬錄取。
(3)注意事項
通過優質生源計劃錄取的調劑考生第一學年不參加我校一等獎學金的評比。
2.非全日制調劑普通計劃考生
(1)調劑對象
①職業背景要求:從事會計或相關崗位實際工作,能夠利用平時、周末或節假日在湖北經濟學院校內完成規定教學活動。
②分數要求:初試總分不低于198分,且單科英語不低于50分、管理類綜合不低于120分。
(2)調劑辦法
①調劑計劃
此類別調劑計劃數為26人,復試與錄取比為1.5:1,據此確定的非全日制調劑入圍復試人數為39人(此類考生以下稱為直申調劑考生)。
已確定入圍我校全日制復試的考生亦可申請此類調劑(此類考生以下稱為轉申調劑考生),且不計入上述非全日制調劑入圍復試人數。
②調劑規則
申請直申調劑考生資格的考生按照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接受調劑申請,直至達到非全日制調劑入圍復試人數。如末位出現同分并列情況,調劑入圍考生人數將順延至全部并列考生。
3.全日制調劑專項計劃考生
(1)調劑對象
①資格要求:初試報考《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或初試報考普通計劃且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考生。
②分數要求:初試總分不低于165分,且單科英語不低于42分、管理類綜合不低于84分。
(2)調劑辦法
①調劑計劃
此類別調劑計劃數為2人,復試與錄取比為3:1,據此確定的全日制調劑專項考生入圍復試人數為6人。
②調劑規則
申請全日制調劑專項計劃考生按照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接受調劑申請,直至達到全日制調劑專項計劃考生入圍復試人數。如末位出現同分并列情況,調劑入圍考生人數將順延至全部并列考生。
4.其它
關于接受調劑的更多信息請至我校研究生處網站查閱2018年接收會計碩士(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專業學位考生調劑的相關公告。
四、復試形式和內容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復試同時開展,考試形式與內容完全相同。復試內容包括筆試、面試兩個環節,將全程錄音錄像。復試總分為300分。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形式,包括專業課筆試和政治課筆試兩部分,滿分為220分,考試時間為210分鐘。其中,專業課筆試成績滿分為200分,主要考核考生對本專業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政治課筆試滿分為20分,主要考核考生對政治理論及應用的掌握程度。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科目以及參考書目等有關事項,請關注我校研究生處(http://yjs.hbue.edu.cn)以及MPAcc教育中心(http://mpacc.hbue.edu.cn)網站發布的復試相關信息。
同等學力考生、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本科畢業生以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須另加試《經濟學》和《管理學》兩門本科主干課程。
(二)面試
面試時間約為20分鐘,滿分為80分。面試的內容包括對外語聽說能力、專業基礎知識、實踐能力和創新意識等方面的綜合考察。
五、復試成績計算與錄取
(一)復試成績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復試筆試成績+復試面試成績。
同等學力考生、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本科畢業生以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加試的科目成績作為是否錄取的依據之一,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二)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 = 初試總分+復試成績
(三)錄取規則
1.全日制
報考我校全日制入圍復試考生和全日制調劑入圍考生統一參加復試,并按各自招生計劃數,根據總成績(不區分方向)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分別確定擬錄取名單。全日制調劑考生(優質生源計劃)擬錄取的最低總成績不得低于報考我校全日制考生擬錄取的最低總成績。
2.非全日制
①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且滿足我校復試條件的考生,在復試中成績合格,且未發現下述第5條中描述的“不予錄取的情形”,原則上應予錄取。
②轉申調劑考生中未獲全日制錄取的考生與直申調劑考生按非全日制調劑計劃數,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3.同分優先規則
①對已經全部通過或部分通過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的考生,或具有三年及以上會計實務工作經驗且工作業績突出的考生,或具有會計師中高級職稱且有較好實踐工作業績的考生(學校要求提供時,須提供原始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在總成績同分條件下可考慮優先錄取。
②在不涉及①中情形且末位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照復試成績優于初試成績、筆試成績優于面試成績的規則確定排序。
4.錄取遞補規則
復試結束后,將在學校研究生處網站按考生類別(全日制第一志愿、全日制調劑志愿、非全日制第一志愿、非全日制調劑志愿、“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第一志愿、“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調劑志愿)公示所有參加復試考生的成績信息。在錄取過程中如在擬錄取范圍內的考生因個人原因放棄擬錄取資格,則按公示的該考生所在類別成績排序,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5.不予錄取的情形
考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不予錄取:資格審核不合格者;考試過程弄虛作假者;復試總成績或單科成績不合格者;同等學力考生、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考生加試的2門科目中有1門低于60分(滿分100分)者;體檢不符合國家規定及體檢結果報告弄虛作假者;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不合格者;在研究生入學報到時未獲得畢業證書者(應屆本科畢業生應于2018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六、復試責任追究等相關制度
(一)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復試錄取各環節的工作責任落實到人,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工作過程出現的違規違紀事件,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實行監督巡查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并組織校內有關部門聯合開展復試現場巡查。
(三)實行信息公開制度。我們將在學校網站和教育部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布復試基本分數線和復試考生名單、復試錄取辦法、擬錄取結果等復試錄取所有信息。
(四)實行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制度。保證咨詢及申訴渠道的暢通(復試咨詢請致電我校研究生處和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教育中心,電話:81972178、81973922,郵箱:yjszs@hbue.edu.cn或hbjjxympacc@126.com;復試申訴請致電我校研究生處,電話:81973948,郵箱:yjszs@hbue.edu.cn)。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查屬實的,由復試小組協助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并在規定時間內向投訴、申訴人作出答復。
七、其他
1.考生負有遵守報考條件的責任。教育部《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7]9號)明確規定“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學校嚴格遵守執行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凡參加我校復試的考生,均視為已承諾遵守這些政策規定。
2. 其他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18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7〕9號)等文件的相關規定為準。
湖北經濟學院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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