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免生是指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簡稱“推免”,是指不用參加研究生考試而直接讀研的一種情形。目前已經有部分院校開始發布2018考研推免招生簡章,新文道考研會第一時間為大家整理匯總全國各大院校推免信息,以供考生參考提前做好準備。下面是浙江農林大學2018年接收推免生研究生章程。
一、推免生優惠政策
為鼓勵優秀推免生報考我校,提高我校碩士研究生生源質量,凡報考我校的推免生錄取后均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1.推免生入學后第一學年享受最高新生獎學金(12000元/人);
2.浙江省一流學科及國家林業局重點學科接收的推免生,入學后部分學院(學科)給予一定額度的獎勵或科研經費資助(獎勵和科研經費資助情況可咨詢相關學院);(標記“★”專業為浙江省A類一流學科;標記“▲”專業為浙江省B類一流學科;標記“●”專業為國家林業局重點學科,標記“■”專業為國家林業局重點(培育)學科。)
3.推免生申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優先考慮,學院(學科)資助推免生參加國際學術交流;
4.推免生在入學后第一學年評定國家獎學金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5.推免生申請“三助一輔”(助研、助教、助管、輔導員)崗位優先安排;
6.推免生到學校參加復試的,按照財務相關規定入學報到后報銷往返交通費;
7.推免生入校后有權優先選擇導師;
8.各學院接受推免生優惠政策請咨詢相關學院。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規模
2018年我校各碩士點均接收推薦免試生,接收名額不超過招生總人數50%。招生專業詳見《浙江農林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三、申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祖國建設服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現,遵紀守法,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二)獲得經教育部審批具有推免權的高校的推薦免試資格(占用申請者所在學校推免指標),最終推免生資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備案信息為準,未經推薦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務系統”備案的推免生無效;
(三)所報碩士生專業與本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
(四)本科期間各學期各科學習成績優異,專業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名列本科所學專業前茅;
(五)本科在讀期間沒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有較強科研能力者可適當放寬要求);
(六)國家英語六級考試成績達到總成績的60%及其以上(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要求);
(七)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體檢要求。
四、申請程序
(一)報名
9月20日起,推免生可進行注冊、查詢本人推免生資格及相關政策,并填報個人資料信息; 9月28日-10月25日,推免生可填報志愿,接收并確認復試及待錄取通知。符合報考條件的推免生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填寫我校的報考志愿(網址:http://yz.chsi.com.cn/tm/),并將以下材料快遞至我校研招辦。
1.有效期內的學生證、身份證復印件;
2.本科成績單1份,并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
3.《浙江農林大學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要求提前由所在單位審查蓋章;
4.發表過高質量的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具有學術水平工作成果的復印件或證明;
5.在學期間曾從事過課外科技活動,獲獎證書復印件;
6.英語四級或六級考試合格證書或成績單復印件一份。
(二)復試
1.我校對初審通過的申請考生發復試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接收并確認我校的復試通知,逾期視為放棄我校復試資格。
2.考生資格審查
研究生院、各學院在復試前統一組織對準予復試的推免生資格進行再次核查,主要核查考生的報名信息、身份證及學歷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畢業證書入學時交驗)、權威機構出具的學歷(學籍)認證證明等相關材料。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報名資格的考生,取消其復試資格。
3.復試內容包括外語聽力測試(50分)、外語口語水平測試(50分)、專業綜合課筆試(100分)和綜合素質面試(100分)等四方面。
4.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英語聽力成績+英語口語成績)*X%+專業筆試成績*Y%+綜合面試成績*Z%。復試總成績加權折合成百分制,各環節所占比例由學院自行劃定。
(三)錄取
1.研究生錄取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和按需招生的原則。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未按規定時間到學校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棄權,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考生,不予錄取。
2.參加復試的考生分學科(專業)按成績進行排名,依次錄取。
3.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等文件要求,在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和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開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和各學院實施細則、復試考生名單、錄取信息公示、咨詢及申訴渠道等信息,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范透明,增強招生錄取工作公信力。
(四)體檢
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執行。
五、學費與獎助體系
(一)學費:
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生8000元/生·學年;全日制風景園林專業學位碩士生8000元/生·學年,其他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生7000元/生·學年。非全日制風景園林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9800元/生·學年,其他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8000元/生·學年。
(二)獎助體系: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獎學金
|
類別 |
范圍 |
等級 |
比例 |
標準(元/學年) |
|
國家獎學金 |
2-3年級 |
/ |
國家下達比例 |
20000 |
|
學業獎學金 |
1年級 |
一等新生獎學金 |
100%覆蓋,具體比例按相關文件執行 |
12000 |
|
二等新生獎學金 |
10000 |
|||
|
三等新生獎學金 |
8000 |
|||
|
2-3年級 |
一等學業獎學金 |
20% |
12000 |
|
|
二等學業獎學金 |
30% |
10000 |
||
|
三等學業獎學金 |
50% |
8000 |
||
|
校外獎學金 |
1-3年級 |
森禾獎學金、亓漢三獎學金等各類名人獎學金、企業獎學金 |
1000-10000 |
|
|
先進評定 |
2-3年級 |
優秀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干部、社團活動獎、先進班集體、優秀畢業研究生 |
500-1000 |
|
2.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助學金
|
類別 |
范圍 |
等級 |
比例 |
標準(元/學年) |
|
國家助學金 |
1-3年級 |
/ |
無固定工資者 100%覆蓋 |
6000 |
|
導師助研津貼 |
1-3年級 |
一類 |
100% |
3000 |
|
二類 |
100% |
2000 |
||
|
三類 |
100% |
1000 |
||
|
研究生“助管”“助教”津貼 |
2-3年級 |
≥30小時 |
一定比例 |
3000 |
|
校外助學基金 |
1-3年級 |
/ |
/ |
1000-5000 |
|
研究生困難救助基金 |
1-3年級 |
/ |
/ |
視情況而定 |
|
國家助學貸款 |
1-3年級 |
/ |
/ |
按國家助學貸款相關規定執行 |
|
復試路費補貼 |
1年級 |
省內、省外 |
100%(本校應屆生、臨安地區考生除外)。 |
省內100、省外200 |
3.學院(學科)招生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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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學院名稱 |
優惠政策 |
|
1 |
農業與食品科學學院 |
推免生第一學年可獲得1.2萬元學業獎學金;優先選擇導師;學院一次性獎勵2000元;導師助研津貼;學校學院三助崗;配套科研經費1萬元,報銷復試及報到來回路費,優先參加國際國內交流。 |
|
2 |
林業與生物技術學院 |
|
|
3 |
環境與資源 學院 |
1.推免生第一學年可獲得1.2萬元學業獎學金; 2.推免生優先選擇導師; 3.除國家和學校規定獎學金、助學金外,學院規定導師發放400元每個月生活補助; 4.資助學生參加國內、國際交流。 |
|
4 |
工程學院 |
1.推免生入學后一次性獎勵1萬元(2018級) 2.推免生出國學習交流政策在導師推薦的條件下參照學院文件優先考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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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風景園林與建筑學院、旅游與健康學院 |
1.推免生優先選擇導師。 |
|
6 |
經濟管理學院 |
1.推免生報考農林經濟管理專業并錄取的全日制學生,第一學年可獲得1.2萬元學業獎學金;優先選擇導師,學院一次性獎勵2000元;導師助研津貼;學校學院三助崗。 2.研究發表高水平論文(CSSCI及以上期刊),按照學院科研獎勵政策給予獎勵;資助學生參加學術交流。 3.導師提供助研津貼,優先安排學校學院三助崗,每月補貼高于學校最高標準。 |
|
7 |
動物科技學院 |
1.推免生第一學年可獲得1.2萬元學業獎學金,優先選擇導師; 2.補貼生活費不低于1400元/月(其中,國家發600元/月,導師不低于800元/月)。 |
|
8 |
馬克思主義學院、法政學院 |
資助學生參加學術交流;外業調研費用報銷,發放相應勞務費;部分導師報銷論文版面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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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藝術設計學院、人文· 茶文化學院 |
參照學校政策執行。 |
|
10 |
信息工程學院 |
推免生第一學年可獲得1.2萬元學業獎學金、優先選擇導師、學院一次性獎勵2000元、導師可提供助研津貼、優先推薦學校學院三助崗。 |
|
11 |
外國語學院 |
參照學校政策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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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理學院 |
1.推免考生學院一次性獎勵2000元。 2.推免考生優先安排學校學院三助崗,每月補貼高于學校標準。 3.推免考生資助學生參加學術交流。 |
4.鼓勵畢業生考博、出國深造
(1)考取國內博士研究生:對考取“985工程”高校和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等科研機構博士研究生以及考取本校博士研究生的憑正式錄取證明等材料,獎勵3000元/人;對考取其他院校和科研機構博士研究生的,憑正式錄取證明等材料,獎勵1500元/人。
(2)考取國(境)外博士研究生:對考取世界大學排名前100名(以最新的上海交大公布的排名為準)者獎勵3000元/人;對考取其他國(境)外博士研究生者,獎勵1500元/人。
5.碩士研究生出國交流項目
|
序號 |
國外合作院校 |
合作專業 |
|
1 |
芬蘭赫爾辛基大學 |
該校農林學院所有專業 |
|
2 |
加拿大多倫多大學 |
森林保護專業 |
|
3 |
澳大利亞默多克大學 |
該校獸醫與生命科學學院所有研究生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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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德國基爾大學 |
農業基因學 |
|
5 |
加拿大阿爾伯塔大學 |
該校農業生命與環境科學學院所有專業 |
|
6 |
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 |
該校林學院所有研究生專業 |
|
7 |
美國南卡羅來納大學上州分校 |
商業信息學(Business Informatics);教育學(Education) |
|
8 |
英國樸茨茅斯大學 |
該校全部研究生專業 |
|
9 |
英國考文垂大學 |
全部研究生專業 |
|
10 |
新西蘭奧克蘭理工大學 |
筆譯或口譯 |
六、通訊地址與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臨安市環北路88號浙江農林大學研究生院研招辦 郵編:311300
咨詢電話:0571-63743970,63730919;傳真:0571-63730919
郵 箱:16722095@qq.com;網址:http://yjszs.zafu.edu.cn/
申訴地址:浙江省臨安市環北路88號浙江農林大學紀委辦、監察處或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申訴電話:0571-63743970(63740121)
申訴郵箱:yjsb@zafu.edu.cn(jw@zafu.edu.cn)
七、附則
本章程由浙江農林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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